关于开展工程物探与工程检测领域中级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工程物探与工程检测领域中级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中国地球物理学会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的安排,工程地球物理专委会
决定于2011 年11 月开展工程物探与工程检测领域中级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与办法
1. 本次仅受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评定的技术职称为工程师。
2. 受理的范围为国内工程物探与工程检测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从事工程物探与工
程检测、方法研究、仪器及软件开发、工程试验、工程测量、工程技术管理等工作的技术人
员。
3. 技术职称的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个人申请,提交论文,专家推荐,
工程地球物理专委会组织答辩评定的办法实施。
4. 评定结果报中国地球物理学会备案,工程地球物理专委会存挡,中国工程物探门户网
站上公布与查询;
5. 评审工作由工程地球物理专委会秘书处统一组织,申请受理时间2011 年11 月18 日
—2012 年4 月30 日。
二、申请条件
申请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等学历。学历与
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工程师职称。
1. 博士毕业正式参加工作;
2. 硕士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两年;
3. 大学本科毕业,任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两年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
4. 大专毕业,任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四年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八年及以上。
5. 中专毕业,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十年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十年;
6.申请者必须是中国地球物理学会会员,对于非会员人员必须先申请和办理入会手续。
六 评审与答辩
申请者需要参加由专委会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宣读学术论文,回答专家提问,听取专家对
提交的学术论文的审查评语。
通过考核申请人的专业技术水平,由答辩委员会决定是否通过中级职称的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参加答辩,直接接受评审:
1. 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
2. 符合成绩突出条件者;
七 申请与评审表格
有关评审表格一并发出,申请表(附表 1-3)由申请者完成,附表4- 5 由专委会组织专家
完成。
1.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表(附表1)
2. 专家推荐表(附表2)
3. 申请中级技术职称材料目录(附表3)
4.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表(附表4)
5. 学术论文专家评审表(附表5)
八 通讯与联络方式
职称评定工作由专委会秘书处统一领导,办公室在北京,联络方式:
薛国强 13146176332 刘玉乾 13522682590 彭伟斌 13811103418
冷元宝 13703718342 徐义贤 13607161656 曾宪强 13708718201
赵永贵 13601109131
申请加入学会联络方式:薛国强 13146176332
职称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9 号邮编 100029, 中国科学院地
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薛国强 收
特此通告
中国地球物理学会工程地球物理专业委员会
2011.11.05